第七期
宜昌市夷陵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关于区人民法院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准确了解我区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工作的情况,推动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9月13日至15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志同志带领由区人大法制委、区政府法制办和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组成的调查组,对区人民法院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以来,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和《决定》精神,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执行网络建设,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动信用信息共享,积极主动地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1—8月受理执行案件1563件,结案807件、执结到位资金4.9亿元,同比大幅度上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大。一些执行联动单位对《意见》和《决定》学习不够、了解不多、理解不透,缺乏联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媒体和社会宣传氛围不浓、效果不佳、影响不大,警示作用发挥不理想。
2.联动工作效果不够好。区人民法院与区执行联动单位的联系不深入,互联互通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网络协作、失信信息共享、扩大执行联动范围等方面的工作有待加强和提高。
3.区直部门配合不够紧。部分区直执行联动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使用不主动,有的单位在惩戒适度把握上存在运用能力不足等问题,没有到达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果。
三、工作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意见》和《决定》,形式要多样,层面要扩大,对象要广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户外显示屏、社区公示栏和小区门栋信息栏,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受惩戒情况等公之于众,形成舆论压力,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影响力和警示力,营造建设诚信社会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区法院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加强联系会议制度建设,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主动与区直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对接,畅通联合惩戒渠道。要加强工作指导力度,联合执行联动单位充分发挥联合惩戒作用。积极协调建立奖惩机制,将联合惩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3进一步明确联动单位职责。区执行联动单位应主动配合、支持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明确工作职责,采取切实措施,确定专门机构、专业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按照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对比、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
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