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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人大办公室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3 浏览量: 作者:区人大 [ ]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昌市夷陵区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夷陵区人大办公室就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比价,特此发布比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夷陵区人大办公室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满足区人大机关日常公务需要,面向社会租用商务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车型。

  三、服务期限:2020年7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项目费用标准

  1.车辆租赁费最高限额如下:商务车/越野车半天496元、一天744元、按里程计费3.0元/公里;中型客车半天586元,一天880元,按里程计费3.2元/公里;大型客车半天687元,一天1178元,按里程计费3.5元/公里。

  2.行驶里程在300公里以内的租车,2小时以内租车按里程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计算公里数);2小时(含)-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费;6小时(含)-24小时以内按全天计费(以乘车人上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时间)。里程超过300公里的根据市场成本议价决定。

   3.租赁价格包含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保养费、折旧费、燃油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驾驶员食宿费除外)。驾驶员在外发生的必要食宿费由用车单位承担。

  4.公务活动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事故赔偿等费用由租车公司承担。

  五、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湖北宜昌注册相应资质并实际开展车辆租赁业务的法人。

  2.投标人须保证服务车辆产权均属投标人,配备司机须是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工,相关证明齐全,包括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保险证、环保证、年检证书等;投标人用于租赁服务的中、大型客车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并已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运营险。

  3.区人大办公室执行公务活动时,提前一天进行预约,租车公司必须按要求安排车辆到位,累计三次无法完成预约服务的供应商,我办可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照本次报价顺延补充确定其他供应商。

  六、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租赁费用报价单;

  4.企业所属车辆信息明细表;

  5.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七、比价原则

  本次招标由夷陵区人大办公室比价小组负责,根据符合需要的报价人车辆拥有情况与综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至3名候选人为供应商。

  八、其他事项说明

  相关资料请于2020年7月24日17时前送达夷陵区人大办公室4019室(报价表须密封盖章),比价完成后相关资料不予退回(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49号,联系人:付明胜,联系电话:0717-7836818)。

  夷陵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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